建市[2010]8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56号),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略)
2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