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市[2003]24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的通知》(建建发[2003]1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省建设厅统一订购《基本表式》及《使用说明》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汇总当地监理、施工、建设、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订购数量,市建管处负责汇总市区施工单位的订购数量。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建管处、市区各监理、建设、设计及有关单位于6月19日前将订购回执反馈给我委,以便我委及时将我市购买数量反馈浙江省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分会。
联系人:任斌 江华波
电话:87301303 传真:87325675
地址:中山西路3-9号3楼 邮编:315040
附件:1、建建发[2003]113号
2、订购回执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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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文件
建建发[2003]113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省级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00),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浙江省工程建设监理(施工阶段)规范化用表》进行了修订,制订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以下简称《基本表式》)。现将《基本表式》印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3年9月1日起,凡在我省范围内新开工建设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均应使用《基本表式》。
二、《基本表式》是我省建设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表格,也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理工作检查的重要依据。施工、监理、建设、设计等各方主体应认真学习并按照《基本表式使用说明》的有关要求,正确使用填写《基本表式》。
各监理单位可以根据本企业监理工作实际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表式,并就其使用要求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或使用前通知有关各方。
三、为便于有关单位和人员学习掌握《基本表式》,我厅已将《基本表式》及其《使用说明》印制成册。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文后,统一到浙江省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分会购买,并负责分发到监理、施工、建设、设计单位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手中。请于6月20日前将购买数量反馈浙江省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分会。
对工程中实际使用的《基本表式》,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到浙江省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分会购买。
联系人:林春梅、李秩敏,电话:0571-88211303、88211259
地 址:杭州市文二路202号西湖大厦606、607室
邮 编:310012
附:《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目录
浙江省建设厅
二○○三年六月二日
抄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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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基本表式》目录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1-1工程开工报审表
A1-2复工报审表
A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 承包单位通知单
A5 承包单位报审表
A5-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A5-2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报表
A5-3 工程报验申报表
A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7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8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A9 费用索赔申请表
A10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11 工程竣工报验单
A12 第 周拟实施工程项目报告单
A13 第 周完成工程报告单
A14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报告单
A15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A16 价格调整报审表
A17 工程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工程暂停令
B3工程款支付证书
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B6费用索赔审批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监理工作联系单
C2工程变更单
D类表──监理单位内部用表
D1监理日记
D2旁站监理记录
D3 工程建设监理月报